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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军人保险法 20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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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昨天(28日)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6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以及台湾省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八附加议定书》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他说,会议审议通过了军人保险法,从法律上对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保险等问题作出规定。
吴邦国:进一步完善了军人保险制度,对于减轻军人后顾之忧,激励官兵履职尽责,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说,这次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得到了各方的普遍赞同。目前,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6个法律文件全都出台。他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吴邦国: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大的各项工作组织好落实好,以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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